时间:2012-04-13
道教之音云南讯 昨天(9日)上午,云南省委常委、市委书记仇和率相关县区及市属部门负责人专程走访、调研宗教活动场所,促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与各宗教团体共同做好我市 宗教工作。仇和要求,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,在提高思想认识、坚持依法管理、团结信教群众、强化队伍 建设、凝聚工作合力等方面下工夫,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优势,为服务科学发展、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。
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,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大局,关系全面小康社会建设。目前,全市有佛教、道教、伊斯兰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五大宗教,有市佛 教协会、市道教协会、市伊斯兰教协会、市天主教爱国会、市基督教协会、市基督教“三自”爱国运动委员会等6个市属宗教团体,信教群众46万余人,宗教活动 场所618所。
仇和、保建彬、赵立功等领导先后来到晋宁县、呈贡区及盘龙区部分宗教活动场所,实地查看规模现状、活动环境和条件,面对面了解实际困难和问题,看望 慰问宗教界相关人士,对多年来全市各宗教团体在开展正常宗教活动、加强自身建设、对外友好交流、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 定。
“可以说,民族是地理‘固定’,宗教是文化‘固定’。”仇和指出,宗教作为世界文化,是文化的精髓之一。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 作方针政策,在提高思想认识、坚持依法管理、团结信教群众、强化队伍建设、凝聚工作合力等方面下工夫,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,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宗教 活动场所优势,服务科学发展、和谐社会建设。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工夫,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积极探索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新思路、 新举措和新办法,体现时代性、把握规律性、富于创造性、增强预见性,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,为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。
仇和要求,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政策和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,坚持独立自主自办,坚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坚决打 击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。把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与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结合起来,把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与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结合起来,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健全宗教自身各种规章制度结合起来,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、科学化和现代化。要 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、信仰上互相尊重,努力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、热爱祖国、维护统一、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增进共 识。鼓励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、团结进步、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,最大限度地把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团结起来,引导宗教界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真心实 意关心信教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信教群众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,组织和支持他们积极发展生产、改善生活、勤劳致富。要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、学识上 有造诣、群众中有威信、关键时刻起作用的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骨干力量,形成新一代的爱国爱教骨干力量。帮助和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增强自养能力,依法依章搞 好自我管理,反映信教群众意愿,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。
仇和强调,各级各部门要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定期研究,制定措施,解决问题,为合法、合规、获批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创造硬环境、打造软环 境,保证宗教工作顺利开展。不断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机制、协调机制,整合社会资源,强化部门协作,充分发挥统战、民族宗教和相关部门的作用,形成各司其 职、各负其责、相互配合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采取多种形式,加大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,使社会各界更多地关心宗教工作、了解有关政策、支持工作开展。 (首席记者吴晓松 通讯员杨晗报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