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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符箓

时间:2012-05-03

授箓与符箓是有根本区别的。授箓是正一道信士从凡入圣的必须“信物”,凡皈依道门 者,首要拜师盟誓,领取职牒,遵守三皈五戒。正一道授箓被称为道门瑰宝,因一旦授箓,就必须遵守戒律,言行举止,合乎道妙,能奉此道,可以洗心除欲,免其 夭横,积善立功,坚信正道,达到圆满成真的境界。简言之:“授箓是授天命也。”(见《洞经示谈》)授箓是步入正道的凭证,相当于资格证书。符箓,是天神的 旨令与众神的名录,其作用役使鬼神,驱邪降魔,祈佑平安。上清派认为,符乃天府玉京山自然梵气,是赤气化生之气,若与天为徒,内修三光以成道,外运三光以 为符。符有时与箓合称符箓。符是天神的旨令,箓是众神的名录,又是记录修道者的名册。凡信道者其名已注天曹,成道已归天庭。
 
  一、授箓道统
(一)授箓是入道弘法名登道册的凭证
箓即“记录”之意。天师张道陵开创正一道时,立正一法箓二十四阶品,以应上八景、 中八景、下八景二十四节气。其所传道经为《正一修真略仪》、《太上三五正一盟威箓》、《太上正一阅箓醮仪箓》,起初法箓传授有两种功用,一是记载修道者姓 名、道号、师承和道阶。修道者经过一定的入道程序,才能成为一名道士,名登道箓,从此,才有资格学习道经科戒,并有登坛行道,如法举行道教科仪活动的资 格,箓是道士名册。二是记载天神名讳、神职,通过科仪传授,在道教斋醮科仪活动中才能使所行道法有灵威显现,如召唤哪些神灵,遣往何方,由此达到祈福国泰 民安、风调雨顺、消灾延寿、镇伏妖邪之目的。即箓的神职功用。
道教信奉上界有诸神司人间善恶,分毫必录。《正一修真略仪》说:“箓者,太上神真之灵文,九天众圣之秘言,将以检劾三界官属,御运元元,统握群品。鉴骘罪福,考明功过,善恶轻重,纪于简籍,校诫宣示之文,掌览灵图,推定阳九百六天元劫数。”(《道藏》第32册第175页)又说:“凡禀师资,结盟受授,从俗登真,永保生道,渐位于极。”授箓与传授经、戒、符是合在一起同时进行的。授箓之目的是让入道者全面进行一次道教戒律、经书的学习和教育,授箓者要求箓生终身奉行道经戒律,戒除惰性,制断恶根,坚持正信。
正一道历来提倡道士授箓后,名录天曹,遂有道位。由此可见,授箓是修道登真之阶梯,只有 受箓方可为人斋醮。《正一威仪经》列举了一百多条入道授箓的威灵。如:“正一受道威仪,次当诣师奉受治箓三皈五戒,不受之者,则治司不书,土地不明,不摄 五气,不关四司,受此治箓,则魔王拜伏,自称下官。”(《道藏》第18册252页)这表明授箓归戒后,不管是自身修真,或是为他人斋醮,自身神真与外界神相 应,一切皆在感应感化之中。道教认为,箓也是三天妙气,十方神仙,灵宝名号。上古真人高士,寻诸经记,唯受一二阶修行,便登上真之位。如果受了不少条教箓 文,既不尊师,又不明修行至由,是不起任何作用的。身在道门,尽心全意,道无不应,其应如神。正一箓初流传于世,总有二十四阶品,以应二十四节生气。
道教自张天师创制正一法箓以后,阁皂山灵宝派、茅山上清派先后也根据本宗派的特点创建了 法箓。周思得《上清灵宝大成全书》说:“夫箓者,始于正一,演于洞神,贯于灵宝,极于上清。上清大洞箓者,匿景韬光,精思上道,志期轻举,全不涉俗。进道 之士,先受三五都功正盟威,修持有渐,方可进受灵宝中盟,转加上清大洞。若不尔者,有违箓太真之格。”(道藏《三洞修道仪》第32册第166页)从这些记载中已明确授箓先正一、次灵宝、再上清法箓的层次。正一即正一天师道法箓,灵宝即灵宝派法箓,上清即上清派法箓。其中上清法箓高于正一及灵宝法箓。
    
(二)道教早期法箓品阶与位次
1.《三洞修道仪》授箓位次
北宋道士孙夷中在《三洞修道仪》中对男性授箓者称男官,女性授箓者称女官。对初入道门及法箓层次作了如下叙述:
(1)初入道仪及授太上正一盟威箓,凡初学道,男七岁,号录生弟子;女十岁,号南生弟子。这时开始接受师训,与授三戒、五戒;渐止荤血,自此后,不更婚嫁。如已结婚成家者,男称清真弟子,女称法信弟子,“常依科斋戒,兼行黄赤交接之道,能使断得即为佳也”(《道藏辑要》第32 册第10305页)。若录生弟子与南生弟子,秉持经戒至十五岁,方与诣师请求出家,禀承戒律,方求入道,誓戒三师,称“智慧十戒弟子”,戴二仪冠,黄绶 衣,七条素裙,七幅低鞋。学经法于十部大乘之内(《灵宝经》有十部36卷)。精一道业,后授初真81戒,这时,参加人数要七人,包括保举戒师。称“太上初 真弟子”,号“白简道士”,冠七真冠,披黄褐文,左九右十,白裳黄裙九幅,持檀香木简,玄履,铺黄坐坛,始入靖,诵经思神行道。从此往后,不选年代,经业 转精,明炼法式,方参洞经。开始请三师保举,参加人数要五人,请授“正一盟威箓二十四品”。
“正一盟威箓二十四品”系正一天师子嗣张衡、系师张鲁所行之法,是针药、符术、禁咒之 道,求福佑以疗生。上禳天灾,下助王化。大地生民,能奉此道,可以洗心畏罪,免其夭横。其有夫妇者,令选时日,辟开甲子、庚申、本命日、三元五腊及初一、 十五等圣会之日,顺阴阳,行交接,即所育男女,免感悖戾淫浊之气,保身爱精,不妄贪淫,乃上圣慈愍拯济方便之门。
授正一箓后,方可以为人上章斋醮,作道场,为帝王封署山岳,辟召妖毒,朝拜星辰,以铨律 候。这时,方称“太上正一盟威弟子”。系天师某治某气祭酒时,表白:赤天三五步纲元命真人臣某。某治某气者,自述姓名,生于何月何日。凡道士未受经法,通 称“小兆”。冠玄冠朱帔24条,黄裳苍裙,佩炎光火玉佩,带斩邪神剑,佩黄神越章印,绶木凋铺八卦坛,所授经书《正一法文经》120卷,大章360通,小 章1200通,《朝天醮仪》300座,《修真要》10卷,《玉经》3卷,《指要》3卷,《太灵阴阳推迁历》60卷,《禁咒》5卷,《按摩通精文》3卷, 《修元命真文》1000字,《禹步星纲》1卷。奉行这些道典,所行皆在三界内。前文所述“十部大乘”者,复述罪福冤对,说有说空。
另唐代《授箓次第法信》称“太上正一盟威箓”(《道藏》第32册第180页)为正一法位、正一盟威弟子三五步纲元命真人、北斗七元真人、门下大都功。
 
(2)授金刚洞神箓(洞神部道士)
自“正一盟威箓”后,授“金刚洞神箓”,勤习经法,称太上洞神法师。此法为上三皇 法,即天皇、地皇、人皇。此法要求舍俗入道,即自此夫妇隔绝,不茹荤血。授金刚洞神箓,戴交泰冠,绛褐黄裳丹裙,玄履,执白简,佩青光玉佩四道,带皇极洞 神印绶,佩阴阳斩魔剑、华阳巾、方胜帽,坐九宫辰象坛,参洞神十二部经。
 
(3)太上高玄箓(高玄部道士,亦称高上紫虚)
自授金刚洞神箓后,在此基础上,精修道业,道上有功,迁授“太上高玄箓”,称太上 紫虚高玄弟子、高玄法师、游玄先生。冠为五岳冠,碧披32条,白裳黄裙,玄履,执长生木简,坐四气坛,素光丹缨,佩带五老交真印绶及金刚洞清剑,戴簏秀 巾、咸昌帽。授此箓者,在道经戒规方面,参究《道德经》、《西升经》、《玉历经》、《妙真经》、《宝光经》、《枕中经》,并《存思神图》、太上文《节 解》、《内解》,授自然斋法仪、道德仪150条、道德律、道德戒183科。
 
(4)授太上升玄箓(升玄部道士)
自太上高玄箓后,精纯道业,迁授“太上升玄箓”,称“太上灵宝升玄内教弟子”或升玄真一 法师,无上等光明真人。冠芙蓉冠,绿帔42条,素裳丹裙,玄履,白简素文坛,逍遥巾,月纱帽。授此箓后,授《升玄箓》1卷,升玄誓戒300条,《明真科》 3卷,《玉匮律》3卷,升天券1道,《升玄朝礼仪》1卷及《升玄经》10卷。授升玄箓,观六度梵气,即以出三界升上清境。
 
(5)授中盟箓(中盟洞玄部道士)
自太上升玄箓后,更精纯道业,迁升授“中盟箓”,授《中盟箓》九卷,计三十六阶;并授九券,即思微定志券,金马驿程券,五帝解形券,自然券,大明券,三皇券,水官解七祖券,升天券,解地根券。称“太上洞玄灵宝弟子、无上洞玄法师、东岳先生、青帝真人”。
授中盟箓,戴远游冠,五色紫帔,绛绡裳,丹青裙,朱履,五辰紫色坛,青玉交文佩,佩八景金真印,带阳光洞神剑,服朝天帽、三辰巾,参究《灵宝洞玄经》十二部。
 
(6)授三洞宝箓(三洞部道士)
精修洞玄部迁授三洞宝箓二十四阶,计二十四券,亦二十四道,金钮九双,银环十二 对,金龙一对,玉鱼一对,玉龟一,玉马一,苍玉简一,黄玉简一,玄玉简一,龙头金刀一对。称“三洞法师、东岳青帝真人、升玄先生”。冠合景冠,青霞帔四十 九条,丹光裳黄裙,朱履,坐召真坛,黄玉佩,三辰印,销魔剑,服绿华巾、五岳帽,授三洞经教九真科法。从此,潜心真道,弃诸有为,动合真妙,方迁大洞上 法。
 
(7)上清金阙清精选法(大洞部道士)
自修以上三洞法后,心心向道,一念纯真,次参上清金阙清精选法,应为得道者,称 “上清大洞三景弟子、无上三洞法师、东岳真人、道德先生”。冠紫辰通精冠,九色离罗帔,紫裳丹文裙,执瑶笏,朱履,坐震灵坛,佩九光玉佩,带无上毕道印 绶,带景精剑,服黄宁帽,授三官解祖考契断地根券、升天券、五帝大魔合保举券、三十二天帝券、职功券及飞步诸法金丹大诀。
得授此法后,有特别之规定:传与后世学道者,“一世传一人”。如若传授举行黄坛,告九 天,歃血(取身血),分券断契,以金龙玉鱼,赤玉圭圆,遥告誓万灵,方传此法。传法之后,始有回车之道,功行圆满,与弟子告别,造素木车一乘,弟子亲侍 驾,旋扫车迹,入所在名山修行,至山门谷,方焚此车。从此,师一心归命真宗,修金阙后圣飞升之道,出离三界,永不入世间,逍遥大罗真境。
此外,在《三洞修道仪》中,女官(坤道)部授箓的层次,其仪式与参授男官一样,参 究经法相同。所不同的是威仪与男官有别,即所带冠、裙、印、剑、坛与男官有别,法位称谓:女弟子、元妃、真妃、夫人、元君等。其他新出现的道派还有居山道 士、洞渊道士,并有不同规定授箓的威仪。
2.《授箓次第法信仪》位次
《授箓次第法信仪》卷首简述了初受道法信、受四部禁气法信、授二十八宿及诸箓等法信、授 道德经法信、授紫虚箓法信、授洞神三皇法信、授灵宝真人法信、授五符法信、授上清法信及受毕法仙券法信。法信指授箓者在授箓前要交的一定数量的物品,以表 示诚信。如授毕仙券法信要交上金九两、明镜五面、香一斤、五方采各一匹、本命纹缯年加一尺、笔一管、刀子一口、手巾一枚、席五领、细纸一百张、绢五匹、金 童仆一人五尺五寸等。
其次,《授箓次第法信仪》简述了授法职位次第,只叙述了授某种法箓的称谓,没有列述受某 种法箓需冠、帔、裙、履、坛、玉佩、印绶、剑、帽以及参究何种经法的文字。如受洞真法位,只列举上清弟子、上清大洞弟子、上清玄都大洞三景弟子某岳真人, 但此仪在“受毕道法”中列举“上清玄都大洞三景弟子某真人”称谓时,惟独将用印法详述,这是该仪其它法位中所没有的。受毕道法位用印法为:
封真文策,上用元始印,下用五老印,皆字首向外。
封杖上用元始之章印,下用五老之章印。
封三皇版,以九老仙都印(原按:紫衣),上下并同,以印向外(原按:后同)。
封五老策,以三天太上印(原按:绯衣)。
封上清策,以十回之印(原按:碧衣)。
同时,《授箓次第法信仪》还列述了命系气籍、金刚童子箓中召气、星属、仙召、灵召,上清谒版文(原按:十七片,长一尺)、真文谒版、诸治名目、三师讳、五保师讳等,该经末还有本命符,计十六道 。
 
3.其他:
《正一法文太上外箓仪》还叙述了五种女人受箓要义的规定。第一处女、第二出家女、 第三嫁妇、第四寡妇、第五归居女。如在第一处女中规定:“凡处女在家,随父母教之从师受法为称,乡居男女民生官(原按:姓名某女,某年某月日时生,某父母 名也)。”(《道藏》第32册第206页)这里以父母为师,请求传授经法或传授某箓,修行如法。同时,本经还列举了“下人四夷受要箓”的规定,依据《太平 经》说教进行了阐述。
从《道藏》收集的授箓经典及仪规中可以看出《三洞修道仪》记述授箓位次、品级、威 仪、法品及参究道经、戒律详明确切,它记述了由低到高授箓的程序,即不管是授何种箓,不能越级,大致分为三个等级、七个品位,先受正一盟威箓,次授灵宝 箓,再转升授上清大洞箓。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使茅山本宗上清宗坛,授箓时也要先授正一盟威箓。正如《上清灵宝大成金书》说:“夫箓者,始于正一,演于洞 神,贯于灵宝,极于上清。”又说:“进道之士,先受三五都功正一盟威,修持有渐,方可进受灵宝中盟,转加上清大洞。若不尔者,有违太真之格。”这里已明确 规定,授箓时先传授三五都功正一盟威箓,在此箓的基础上,勤修道业,志心向道,皈依道经师三宝,严守戒律,然后才能进授灵宝中盟箓,在中盟箓的基础上,更 坚心向道,动静合法,道心纯真,方可投师授上清大洞法箓。如果不按照既定之法箓程序,越级授受,就是违反了历代先圣祖师开创授箓的宗旨。
《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营始》据说是隋代流传下来的道书。该道书称出家男性为道士,女性为女冠。此道书在《法次仪》里对授箓男女道士法位次第、称号、阶品也有明确规定,其大意如下:
清信弟子:受天尊十戒、十四持身戒,得加此号。
箓生:十岁以上受三将军符箓、十将军符箓,三归五戒,得加此号。
箓生弟子:十岁以上授一将军箓、三将军箓、十将军箓。并授箓生三戒文、正一戒文。
正一盟威弟子:授赤官三五契三元将军箓。
高玄弟子:授《老子道德经》2卷、《河上公真人注》上下两卷(指道德注经)、《五千朝仪杂说》1卷、《关令内传》1卷、《诫文》1卷。
太上高玄法师:授《老子妙真经》2卷、《西升经》1卷、《玉历经》1卷、《历藏经》1卷、《老子中经》1卷、《老子内解》2卷、《老子节解》2卷、《高上老子内传》1卷及《皇人三一表文》。
洞神弟子:授金刚童子箓,竹使符,善下版、三皇内精符以及三戒、五戒、八戒文等。
无上洞神法师:授天皇内学文,地皇记书文、人皇内文等,参究经法洞神经十四卷。
升玄法师:授《太上洞玄灵宝升玄内教经》一部十卷、升玄七十二字大箓。
太上灵宝洞玄弟子:授元始洞玄灵宝赤书真文箓,太上洞玄灵宝二十四生图,三部八景自然至真玉箓、太上洞玄灵宝诸天内音箓,灵宝自然经券,元始灵箓。
在《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》中,洞神部授箓法位高于高玄部法位。高玄部即以 《道德经》为首的太玄经书,但在《三洞修道仪》中,所受高玄箓位次高于洞神法箓位次,有人认为,这是唐代帝王提倡《道德经》所致。此外,在《洞玄灵宝三洞 奉道科戒营始》里《法服图仪》中,叙述了授箓时法师不同位次及法服冠、裙、帔等威仪图像,按照法箓位次,共有七幅图像。
唐代开元六年(718年)张万福撰《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》列举了初入道及授正一盟威 箓、五千文箓、升玄内教箓、灵宝中盟箓及上清大洞箓等授箓应遵守的戒律,还列举授箓时需参究三皇法目及灵宝法目方面的经书。在这些规定中,明显将五千文 (即《道德经》)也列入了授箓经教的范围。传五千文,规定要授太清阴阳戒,专列道德经作为传授经箓的依据,以《河上公注》上下二卷,《想尔注》上下二卷为 主,并以《太存图》一卷、《传仪》一卷、《朝仪》一卷、《斋仪》一卷,《老君西升经》一卷、《妙真上下》二卷、《内解》二卷、《节解》二卷、《高上传》一 卷、《无上真人传》一卷,《紫虚箓》一卷为传授之过程。郑思远曰:“余师葛仙公受太极真人《道德经》教以口诀,云:此经之祖宗也,诵咏万遍,夷心注玄者, 皆以升仙。太上云龙下迎,万遍毕,未去者,一月三读之耳,须云驾至,使升仙也。”(《道藏》第32册第186页)并说此经“博通群品,无大无小,随志所 求,无有拘碍,送死养生,声无不宜,安国宁人,制边伏夷,莫不顺道”。张万福说:“凡夫得之清斋千日,诵之万遍,云龙下迎,仙童侍卫,万劫长存之术耳。” (《道藏》第32册第186页)认为五千文为三洞经书精华,一乘之奥旨,理身理国之法典。
《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》还对授箓时所需的“信物”喻意均一一作了详述,如七宝金环、金 龙、青丝、金鱼玉鱼、五色锦、青罗紫罗、以及券契、金龙玉壁简文也作了叙述。从张万福对授箓法仪的叙述中,可以略知这些法物是唐景云二年(711年)金 仙、玉真二公主授箓时的用物。“万代之后,知道法之尊重也”。(《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》见《道藏》第32册第197页)当时二公主所授箓为灵宝自然券、 受中盟八帙经四十七卷真文、佩符、策杖等。并对授箓法坛所需的威仪也作了记载。
此外,张万福还编撰有《三洞众诫文》、《醮三洞真文五法正一盟威箓立成仪》、《太上洞玄灵宝三洞经诫法箓择日历》。
 
综上所述,授箓时经、戒、符是同时进行的,在传经的同时,举行传戒仪式,使参究的 经书具有神圣性,使道教徒永生牢记,并作为修持的准则。戒律与法箓是有区别的,戒律是祖师神真所说,是道士必须遵守的教规,而法箓则是道士与神真沟通的凭 证。道士不授戒律和法箓,不能为人进行上章和斋醮。传授法箓的位次、品级也反映了道士在教门中修持的程度。
 
(三)茅山上清派授箓的渊源
茅山是道教上清派发祥地,唐代茅山上清派是道教重要的一派,茅山宗兼容并吸收了灵宝斋 法,正一法也融入了茅山宗。这时,茅山宗以上清经法为主,兼修《灵宝经》及《三皇经》等。《旧唐书·司马承祯传》说:“我自陶隐居传正一之法,至汝四叶 矣。”正一法指天师道经法。这表明茅山宗对正一法传承不断。同时,又传受正一法箓,这种传承一直延续至今。如1995年,江西龙虎山天师道开坛授箓,茅山 道院派数名上清派教徒临坛受箓。茅山宗在唐代能兼容并吸收道教各派使其在道教中独树一帜,这是茅山道教得以兴盛和发展的主要原因。茅山授箓历史悠久,如茅 山上清十一代宗师潘师正,师事十代宗师王远知,得受上清法箓;十四代宗师韦景昭,奉诏侍玄静先生李含光,居茅山紫阳观,从受上清经箓;十七代宗师吴法通, 拜明玄先生茅山宗师孙智清度为道士,尽授经法。僖宗乾符二年(875年)遣使受茅山上清大洞经箓。茅山不仅过去对正一和上清道士授箓,而且当时帝王、皇 后、太后及社会上很多名流也进入受茅山上清经箓的行列,唐玄宗李隆基曾于天宝七年(748年)三月十八日,授茅山上清经箓,拜茅山三十代宗师李含光为度 师,派中官贲玺书前来茅山受三洞经箓。授箓之前玄宗在给茅山十三代宗师李含光书信中称:“尊师体道之要,含光之和,清简无为,与予合志,请为弟子,以前件 词及赡信投茅山华阳洞天,金坛灵府,以为明信,用证勤精……永言前修,事实不远,今号尊师为元静先生,以昭懿德彰高行也。故会使往,甚暄。尊师平安好。” 宋末元初著名书法家赵孟罹驮芫骱褪谏锨宕蠖捶ü偂